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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11569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5〕265号
发布机构: 厅财审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3-26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各高速公路收费经营公司:

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陕交发〔2013〕3号)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清明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免费时段

    2015年清明期间小型客车免费时段:2015年4月4日00∶00开始,4月6日24∶00结束(非封闭式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时间为准,封闭式收费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

车道时间为准)。

二、免费范围

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 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以车辆行驶证核定载客数为准)。

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符合《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全省范围内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三、纸质通行卡使用管理

为了减少IC通行卡流失,继续实行免费起始时间点前6小时、终止时间点前2小时入口发放纸质通行卡转换过渡。

(一)各收费站入口纸卡发放时间为:2015年43日18:00至24:00,46日22:00至24:00。

(二)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各高速公路收费经营公司应按照有关要求,严格纸质通行卡领用、发放、回收及汇总上报工作。

(三)正常收费期间,收费站出口对车辆驾驶人使用超期“纸质通行卡”应认真核实情况,确因维修车辆、住宿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时的,按“纸质通行卡”收取通行费。收费站出口对车辆驾驶人不能提供有效通行缴费凭证的,经核查后能够确定实际通行里程的,按照实际通行里程缴纳车辆通行费;经核查无法确定通行里程的,按照出口收费到联网收费区域内最远端收费站的通行里程缴纳车辆通行费。因收费公路经营企业的原因无法核查的,应当按照驾驶人提供的驶入站信息收取车辆通行费。

(四)各收费站应积极回收流失IC通行卡,回收后统一由IC卡管理员散卡入库使用。

四、做好高速公路ETC全国联网保障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速公路ETC全国联网开通运营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交函20141078号),全面检查系统运行状态,包括省中心系统,省界站及主线站、匝道站的车道系统,发行系统、各级通讯链路,客户服务呼叫中心,客服网站等,加强运维保障力量,重点加强省界站车道系统的保障工作,积极稳妥应对系统故障、客户投诉等问题,确保全国高速公路ETC联网运行稳定有序。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各单位要按照政策要求,严禁擅自扩大免费范围和免费时限。按要求设置免费专道和指示标牌,升级和切换收费软件,准时开启免费专用车道,做好免费起始和终止阶段纸质通行卡的发放、回收。积极引导小型客车正确通行节假日免费专用车道,保障其他缴费车辆能够正常通行。按时恢复收费,实现小型客车免费时段与缴费时段平稳过渡衔接。要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宣传,耐心细致、积极稳妥地处理收缴争议,确保整体工作运行平稳。

(二)高度重视假期公路保畅工作。各单位要站在维护陕西交通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度,切实重视公路保畅。一是对重点线路重点路段,特别是通往各大旅游景区公路、西临改扩建路段及西安周边分流线路、地质灾害抢险路段及其分流线路等,要提前布置,周密安排,细化措施,制定预案。二是强化公路出行信息服务,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广播、微博等媒体和陕西交通服务热线12122、沿线可变情报板、收费站、服务区等设施,为社会提供道路通阻信息,引导社会车辆合理安排出行。三是全省养建施工路段要按照“保畅优先”的原则,合理安排施工现场组织,对因施工影响通行的以保障通行为首要任务,在节日暂停施工,尽量恢复原公路通行条件,强化施工路段现场交通组织管理,完善有关安全设施,确保假期施工路段社会车辆正常安全通行。四是要持续关注天气变化,严防雨雪天气导致公路地质灾害发生,按照省厅有关要求加大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严抓节日值班纪律,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和定时(上午9:00、晚20:00)向厅总值班室报告辖区公路突发事件和运行情况。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及各高速公路收费经营公司要按照“先报事件、续报详情”的原则,第一时间报送路网运行突发事件信息,并每日定时(上午7:30、中午14:00、晚19:30)向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报送路网运行信息,信息报送采用传真报送、电话确认的方式(外线:029-86531291、86531092;内线:71000、71001、71002)。

请各单位于4月3日前,将本单位安全应急保障方案和负责人员联系名单报省交通运输厅总值班室,并抄送至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省交通运输厅值班室,联系电话:029-88869099

                    传    真:029-88869011

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联系人:杜  晋

联系电话:029-86531102

移动电话:1399119386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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